我公司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,自2019年4月1日至2019年5月19日对由长顺县教育局组织建设的长顺县第四中学食堂、体育馆、办公楼、学生宿舍建设项目结算进行了审计
1、工程名称:长顺县第四中学食堂、体育馆、办公楼、学生宿舍建设项目;
2、工程地点:威远工业园区;
3、本次结算审计工程内容:长顺县第四中学食堂、体育馆、办公楼、学生宿舍建筑与装饰装修工程、给排水工程、电气照明、防雷工程;
4、建设单位:长顺县教育局;
5、监理单位:四川佳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;
6、施工单位:贵州省长顺县飞鸿建筑有限公司。两侧路灯采购安装;
7、合同形式:总价包干。
本项目报审结算金额64,905,010.86元(大写:陆仟肆佰玖拾万零伍仟零壹拾元捌角陆分)。经审计审定金额58,429,414.59元(大写:伍仟捌佰肆拾贰万玖仟肆佰壹拾肆元伍角玖分),审减6,475,596.27元(大写:陆佰肆拾柒万伍仟伍佰玖拾陆元贰角柒分)。